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就业困难人员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来源: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4-13 11:04:2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各就业困难人员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8号)、《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21年下半年就业困难人员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以灵活方式实现就业的。
二、补贴期限
从2021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半年。
三、申请补贴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2、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3、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对象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进行补贴。
4、初次申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止,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年龄核定。
四、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1/2给予补贴。
五、申请补贴程序
就业困难人员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向连州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就业并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经连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连州市财政局复核确认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六、申请补贴需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以下资料提出申请:
(注意事项:疫情期间,本人在清远市外的人员,建议由亲友持以下资料代为办理,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需携带)
1、第一次申请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另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复印2、3、7页)
4、个人在指定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工商银行银联卡复印件本人签名一份)。
5、如个人购买有医疗保险,因广东省医疗系统升级,目前人社无法准确核实金额,所以请申请者自行到税务局(连州汽车站旁)打印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个人缴费清单或者发票。
七、申请办理时间
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9日止(工作日内)。因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及时、错峰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办理。
八、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连州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大厅(连州大道西119号)
联系电话:0763-6625965
九、疫情期间办理社保补贴要求和注意事项
1、因疫情防控要求,每天实行派号办理,请按照办理通知纸条上约定时间前来取号办理,避免人员聚集。
2、办事人员进入人社局大门须持本人身份验证行程码。
3、拟来办理补贴人员,来办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它任何疑似可能感染新冠肺炎的情况,本人不得前来办理。
4、佩戴口罩:进入办理业务场所前,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5、检测体温:在门口接受体温测试,体温有异常者禁止进入。
6、出示粤康码:手机打开个人粤康码,出示等待检查。
7、有序等待: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办理大厅,取号等待办理
8、不扎堆:等待办理时,请不要扎堆,保持正常社交距离1米以上,尽量避免交谈,防止感染。
9、守序办理:按照叫号,有序到对应窗口办理,办理时听从工作人员指导,禁止大声喧哗。
10、迅速离开:办理完成后,请快速离开,避免聚集。
注:2021年12月及后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在本次发放范围,具体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时间另行通知,补贴执行期从经认定的次月起执行。
以上通知,请知照执行。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3日